特丽莎不用他开口,早就安排好了洗浴。
热水腾腾,香料熏得满屋子都是蜜味。
接着,几个天竺姑娘踩着鼓点翩翩起舞,腰肢一扭,眼神一勾,阮晨光就靠在软垫上,边吃肉边看戏,手里还捏着杯果酒。
修炼、翻书、看舞、玩女人、啃烤肉——
偶尔在金宫门口,应付几个掏钱的大佬,点头微笑,收下红包。
这就是他现在的生活。
平淡得像白水,但又腻得人想吐。
要不是耐得住性子,早崩了。
特丽莎趴在他脚边,一脸谄笑:“上师,再俩月,神庙就彻底落成了。
里头宽敞得能赛马,要不要再招些姑娘伺候您?要不……多招点?”
阮晨光正嚼着一块熊肉,随口一应:“行啊。”
特丽莎眼睛唰地亮了,兴奋得差点蹦起来:“谢谢上师!我亲自去挑,保准找最水灵、最听话的天竺姑娘!”
对她来说,没事儿干最可怕。
没事儿干,就没机会表忠心。
没忠心,就等于没存在感。
接下来的日子,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信徒来磕头。
磕完头不走,蹲在旁边接着磕,磕一遍不够,要磕三遍、五遍。
人越聚越多,金宫外头像开了庙会,人山人海,香火旺得能燎了天。
好处?显而易见。
附近摊贩赚翻了,出租车司机半夜不睡觉,收钱收到手抽筋,连路边卖凉茶的都成了小富豪。
阮晨光的捐款账户,一天涨几十万。
他都有点过意不去了。
“我这算不算……打着神的旗号,专门骗钱?”
可坏处,也跟屎一样臭。
到处都是垃圾,塑料袋卡在树杈上,像挂了彩色灯笼。
大小便满地都是,臭味一熏,苍蝇能成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