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安安二十七。
五年前开始动手,那时刚满二十二。
三起案子,两人被轮奸致残,一人直接变植物人。
三年前,她亲手剁了李双成。
碎骨头,分尸块,干净利落,连专业屠夫都自愧不如。
这哪是杀人?
这是艺术。
用血和骨头写的艺术。
庄岩都差点信了她装出来的温顺模样。
不怪她装得好——怪我自己,信了不该信的人。
“怎么不说话?”于安安冷哼。
“你说啥?”庄岩眼神平静,“跟个精神病聊人生?你觉得有意义?”
“你敢说我是精神病?!”她刀尖往下压了一寸,丰秀云的皮肤立马渗出血丝。
“你敢。”庄岩盯着她的眼睛,语气淡得像在讲天气,“可你没必要这么做。”
“为什么?”她忽然笑了,脸上泛起诡异的红晕,像喝多了酒,舌头轻轻舔了下嘴唇,“她……穿了红鞋子。”
庄岩皱眉。
红鞋子?大街上多了去了。
他目光一沉,落在丰秀云腿上——
又长又直,白得发光。
再看于安安的腿——
腿型相似,但差了点意思。
他脑子里翻出旧档案:
前三名受害者,身高全在165到170之间。
腿长,腿直,脚上一双红鞋。
他缓缓抬头,直视于安安:“嫉妒?嫉妒别人腿长?嫉妒别人穿红鞋比你好看?”
空气一凝。
于安安瞳孔猛地一缩,像被人捅了心窝子。
“你……你怎么知道?!”
庄岩轻轻一笑:“因为我是心理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