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回避:“法律不提供私刑。但可以确保他余生都在铁窗后数秒。”
她笑了,眼角沁出一点湿意:“陈检察官,你当年……为什么没接我的案子?”
他指尖一顿。
那是她第一次作证。案发后第四天,她浑身是伤被送进医院,警方连夜立案,她作为关键知情人接受问询。当时负责对接的,是刚调任市检的陈砚舟。他审了她整整十六小时,没喝一口水,没眨一次眼,笔录写了八十七页。可就在她签完最后一份陈述书的当晚,案件突然移交至省检专案组,陈砚舟被调离主办序列。
她后来才知道,是因为周临的辩护律师团,以“存在程序瑕疵”为由,申请主办检察官回避——理由是,陈砚舟与林晚,曾是大学同窗,且在校期间有过长达两年的恋爱关系。
他没否认。
她也没辩解。
——
他们确实在梧桐巷的旧书店里相爱过。
那时他大四,实习期在基层法院;她研一,帮导师整理三十年刑事判例汇编。他们在《刑法学总论》第三版的书架前撞见,他伸手替她够最上层那本泛黄的《苏俄刑法典译注》,指尖擦过她手背。她抬头,撞进他眼里——那眼神干净、锐利,盛着对正义近乎执拗的信仰。
他请她喝奶茶,糖度三分,去冰,珍珠双份。她说奇怪,你怎么知道我口味?他笑:“你借阅卡上,近半年所有饮品订单,都是这个配置。”
她以为那是巧合。后来才懂,那是他观察世界的本能。
他们一起熬过无数个深夜:他写起诉书,她校对法条;她分析证据链漏洞,他模拟法庭质证。她曾指着《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问:“如果证人本身涉案,又主动供述同案犯罪行,算立功吗?”他答得毫不犹豫:“算。但前提是,其供述经查证属实,且对侦破其他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
她当时笑着摇头:“可如果……那个‘其他重大案件’,就是她自己的呢?”
他认真看她:“那就不是立功,是自首。”
她没再问下去。
毕业季,他考进检察院,她拿到蓝港物流的offer。分手那天,他在检察院后巷的梧桐树下等她。雨不大,他没撑伞,衬衫湿了半幅,头发贴在额角。
“阿晚,”他说,“你选的路,我不拦。但如果你哪天迷路了,记得回头。”
她没回头。她上了周临的车。
——
“林晚,”陈砚舟的声音将她拉回现实,“你愿意成为本案污点证人吗?”
她看着他。三年过去,他眉骨更锋利,下颌线绷得更紧,唯有眼神,依旧沉静如深潭。只是潭底,多了一层她读不懂的暗涌。
“条件。”她说。
“第一,你全程受司法保护,人身安全由市检与公安联合保障;第二,你所涉洗钱、伪证等非暴力犯罪,经省检批准,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第三……”他顿了顿,“周临若被判死刑,执行前,你有权申请最后一次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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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瞳孔微缩。
他补充:“这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大让渡。再多,我做不到。”
她忽然想起那个雨夜,梧桐叶上的水珠滴落他肩头,洇开一小片深色。他当时说“回头”,她以为是退路。原来,是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