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席位还没说什麽呢,一道怒喝声忽的从公诉席传来。
「异议异议!!!」
「审判长,代理人所递交证据完全合法合规,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嫌疑,被告方所说纯属污蔑,我方请求采纳此条录像作为定案证据!!!」
公诉席中。
黄石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对着法官高声抗议表示愤怒。
他以往不认为一条证据突袭的证据具备合法性,有时还会反驳代理人的证据,并对此表示不屑。
但现在,12月17号,下午两点半。。。。
当黄石看到那条长达半小时的录像时,他便知道,这条证据。。。
绝对合法合规!
谁说不合法他跟谁急!
「审判长!」
黄石拍着桌子,语气中满是焦灼。
「该录音内容客观真实、未经过篡改剪辑,真实性予以确认,无需再质!」
被告席。
近乎是对方话音落下的刹那。
「审判长!」
「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一条,民事主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对等、诚实信用原则!」
张伟孙冰立马开口,怒斥中带有反驳。
「此条录像为隐蔽偷拍、未如实告知取证方式,明显违反诚实信用」这一基础!」
「并且,根据《录制存续辩解》录像期间代理人已经离开录制现场,本条录像到此,在法理上已经终止!」
「後续所录所有内容,均为违法偷录!」
一开口。
无数条法例就好似大炮齐射一般,轰向公诉方。
审判台上三个法官还没理清逻辑。
下一秒。
公诉席三个检察官齐齐做出回应。
「异议!」
「录像开始,代理人已经明确指出录像机所在方向与具体地点!」
「同时所询问问题,均与本案有关,并无不妥之处。
「综上所述,代理人行为完全符合《民法典》第130条、第13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