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因为闷葫芦家里,生了两个貌若天仙的女儿。
——林家有女初长成,未出家门人尽识。
大的像月光,清清润润,小小年纪便已有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秀气;
小的像春水,眼睛乌溜溜的,笑起来甜得人心都要化了。
偏偏两个孩子还都生得白净漂亮,往那儿一站,就像年画里最灵的两个小仙童,谁见了都忍不住要多看两眼。
于是,这原本在临安城里最不起眼、最闷声不响的男人,竟也跟着出了名。
闷葫芦还是那个闷葫芦,话依旧不多,见了人也未必肯多寒暄两句。
可和从前不同的是,他开始爱笑了。
尤其是每到傍晚,临安城里晚风一起,街上行人渐多的时候。
他最爱做的事,就是昂首挺胸地,一手牵着一个家里小女人,在街上慢慢悠悠地走来走去。
左边那个小的,穿着小裙子,仰着脸,笑嘻嘻,走两步就要蹦一下。
右边那个大的,稍微稳重些,却也总爱黏在他身边,小手攥着他的手指。
闷葫芦就这样走着,步子不快,神情也淡,可那眉眼间的得意,简直藏都藏不住。
老裤头有时坐在窗边,隔着玻璃看着这一大两小从街对面慢悠悠走过去,摇了摇头,嗤了一声。
这闷葫芦,跳进江里,总算是活泛了。
又到了满城金黄的时节。
闷葫芦又拎着两斤黄酒,一只烧鸡,一斤猪头肉来看老裤头了。
只是今年,陪着闷葫芦来的,不是小青蛙。
而是他那一大一小赛天仙的宝贝女儿。
“周根生那小子南下去了,说是要闯一闯,闯出点名堂,给我女儿当聘礼。”闷葫芦如是说。
老裤头这才想起,好像很久没见到他了,挠了挠头只道:
“那小子结婚了?”
“没,那小子就不开窍,还想着当我女儿的公公。”
“抓点紧,悦悦的是赶不上了。这小圈圈的公公,也许还能赶上。”
闷葫芦面无表情,没接这话茬。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两个小人儿早已在里头睡着了。
屋里安静下来,只剩窗外偶尔一阵风,把银杏叶送了几片过来。
闷葫芦端着杯子,看着杯里的酒,忽然又开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