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继续往前走。
耿向晖在前面拖着爬犁,白国华端着枪,跟在后面。
走了没多远,前面的灌木丛里,扑棱棱飞起几只野鸡。
白国华眼疾手快,枪托抵肩,瞄准,扣动扳机。
砰!
动作一气呵成。
一只飞在最后的野鸡,应声而落。
“爸,你这可以啊!”
耿向晖由衷地赞叹。
白国华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得意。
“那是,十年前吧我也下乡待过,当时都是摸过枪,还是神枪手,虽然平反回城里就没再摸过,没想到这本事还在。”
他走过去,捡起那只野鸡,掂了掂。
“今晚,有野味吃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山里的温度,也降得厉害。
“不能再走了,得找地方过夜。”
耿向晖停下脚步,看了看天色。
他指着不远处一处凸出来的岩壁。
“爸,去那儿,那下面有个小山洞,能避风。”
白国华跟着他,把爬犁拖到岩壁下。
果然,岩壁下方,有一个半人高的小凹洞。
耿向晖从背包里拿出火柴和一小块用油浸过的布条,又在附近找了些干柴。
很快一堆篝火就在洞口升了起来。
火焰的热气驱散了寒意。
耿向晖把那只兔子和野鸡,利索地剥皮开膛,用雪搓洗干净,架在火上烤。
等上了半个小时,肉香味就飘了出来。
白国华坐在火堆旁,脱下鞋,烤着脚。
他看着忙碌的耿向晖,心里感慨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