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意儿,真能当武器?
而且好使到离谱!
为啥?是这闪光太亮?丧尸怕光?
可不对啊——之前他扔出去的暴裂瓜炸开时,亮得跟白昼似的,那些东西照样满地乱爬,啥事没有。
这中间肯定有猫腻。
他越想越觉得蹊跷,反倒更来劲了。
接下来一路,遇上丧尸就拍,拍一个灭一个。
这些家伙,除了死不了,没啥特殊本事。跑得快?那是真快,可想咬他?门儿都没有。
更绝的是那副墨镜。
跟相机一样,不起眼,但藏着神技。
一戴上,视线立马被强行拽走——不是他看世界,是丧尸在看他。
眼前一黑,再睁眼,视野变成丧尸的视角:满眼血丝、歪脖子、流口水的脸,还有那臭烘烘的破烂衣服。
更骚的操作来了——只要附近冒出第二只丧尸,而且离得比原来的还近,他的“眼睛”立马被切过去,变成最近那只的“直播镜头”。
神了!
戴着眼镜,他等于开了外挂,全程能预判丧尸在哪、要从哪扑过来。
只要不发愣,这城里等于没人能偷袭他。
相机是枪,墨镜是雷达。
这两样玩意儿一bo,普通人也能在尸群里蹦迪。
难怪刚才外面那群人一脸淡定,敢情早摸清了路子。
阮晨光心里啧啧称奇,越走越觉得这城市不对劲。
走到街尾,他靠在断墙下喘口气,顺手把墨镜戴上。
刚一戴好,他头皮一炸。
我……我后脑勺?
他眼前晃动的,竟然是自己的后背!
还穿着那件沾满血渍的外套!
他猛地往前一滚!
“哗啦——”
身后窗户玻璃直接炸碎,一只丧尸扑了个空,爪子刮着墙扑腾两下,摔在碎玻璃里。
阮晨光一把扯下墨镜,冷汗唰就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