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带一个正在审理的重犯?得走流程,等批文,盖章,层层审批。
……
一天后,看守所外。
两名女警一左一右,把丰秀云押出来。
庄岩靠在车边,目光像钉子,钉在她手腕上那副闪着寒光的手铐上。
车里,他侧头看她:“你打算怎么查?”
“先去看被害人。”她声音平静,没半点波澜。
庄岩皱了皱眉:“你学过刑侦?”
她牙关一咬,眼里冒火:“为了抓他,我蹲了两年,天天翻卷宗,学法医,背现场分析——就为等这一天。”
他听出来了。
那不是愤怒。
是恨不得把人抽筋剥皮的恨。
二十多分钟后,车停在城西一个老小区门口。
不是医院?
对。
那姑娘没报警,住了几天院就回家养了。
案发已经二十二天。
监狱里的她,怎么可能知道得这么清楚?
一天时间,足够庄岩查透所有关系。
巧合?
不。
那女孩的姐姐,是个服刑犯。
和丰秀云,关在同一个监狱。
丰秀云是怎么知道这事的?
十六天前,那女犯人跟家里人见了面。
被判了刑的人,按规定是可以见家属的。
看守所探视一次十五分钟,一个月能见好几回;
监狱呢,一次三十分钟以内,一个月最多三次……
就是那一次见面,她听说了妹妹的遭遇——被人轮奸、虐待、打残,连人样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