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暇这几年并没有带过狼王出来遛,她的身份决定了她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
所以看到狼王这么受欢迎,她还是很好奇。
“狼王现在是这条小吃街的明星,因为它吃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最新鲜的,味道而且还不错的,食客们现在都以狼王吃过的店家为主要消费对象,所以其他的店家也都想着法儿的希望狼王能够去他们店里吃点儿东西。
当然这些店家主要是那些做肉食的,狼王更喜欢吃肉,素食它基本上不怎么吃。”
李弘文给她解释道。
“狼王这么厉害吗?”
清暇一脸的不可思议。
李弘文笑笑没有说话,狼王可是在山林里真正的狼群之王,这点本事对它来说真的不值一提。
不过,这些对清暇来说,那真的是头一次听到。
“我记得之前有个朋友拍电影想要找一条特别威猛又特别聪明的狗,要不我们让狼王去试试吧?”
突然清暇想到了一个事。
“没必要,我们又不缺那点钱,狼王去了还得听他们指挥,更主要的是累!”
李弘文摇摇头。
这点钱他可看不上。
更主要的是,他觉得没必要让狼王去受这个罪。
当然,也有狼王本来是条狼的原因。
现在在街上让别人看到,没有几个人能认出它是狼,要是上了电视,或者电影,看到的人多了,认出它是狼,再上报纸上一说,那就麻烦了。
他不喜欢麻烦。
“也对,拍戏确实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清暇点点头,对于拍戏她是深有感触,而且这些人对于动物也不一定就那么好,确实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
逛了一圈后,两人带着狼王回家了。
第二天,上午十点,李弘文跟清暇一起出门,来到了中环附近,等了一会,一个与清暇穿着打扮差不多,同样戴着帽子戴着口罩的妙龄女子走了过来,远远的冲着清暇打着招呼。
“芝琳,这是木子文,你应该听说过,我的好友,子文,这是芝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