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属于短暂的过客,而生活,属于这片土地上沉默的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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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英雄主义,或许就是认清了生活的全部真相之后,依然在春天接羔,夏天抓膘,秋天打草,冬天抗灾,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守护着这片草原,和草原上的生命。
阿斯楞忽然笑了笑,“起势,习惯了就好。这片草原养了咱们祖祖辈辈,咱们守着它,应该的。”
“其实吧,也有好的时候。春天,看着刚下的羊羔站起来,晃晃悠悠地找奶吃,夏天,赶着牲口在水草好的地方,躺在草地上看星星,秋天,打完草,垛得整整齐齐,心里踏实,冬天,一家人围在炉子边,喝奶茶,吃肉,聊天……也有滋有味。”
“就是,别老想那些有的没的,踏踏实实过日子,就挺好。来,干一杯!!”
李乐和大小姐举起杯子,几个人一碰,“干!”
。。。。。。
一顿饭,人不多,还有龙梅和宝力高汉话说的不怎么利索的,但草原的酒桌上有种魔力,只要歌声一起,酒杯就再也放不下来。
一杯接一杯,不知是为了酒,还是为了那歌声里的辽阔与苍凉,抑或是为了这一刻的相聚,无论什么烦恼,似乎都能暂时被那醇厚的酒液和苍凉的调子溶解、冲散。
于是,当马奶酒的后劲开始像草原上缠绵的晚风一样,悄悄在龙梅高亢而婉转,没有任何修饰的歌声中浸润到每个人的四肢百骸时,包贵已经站在了毡房中央,用他那壮硕的身躯扭动着一种难以言喻的舞步,像是摔跤手试图模仿蝴蝶,又像是熊瞎子踩到了热铁皮。
宝力高坐在一旁,拉响了马头琴,琴声苍凉而悠扬,像草原的风穿过岁月。
阿斯楞端起面前的银碗,低沉的呼麦声从他胸腔里震荡而出,像是大地深处的回响。
一曲终了,又拿起一支古朴的冒顿潮尔(胡笳),嘴唇轻触管口,那声音便如同从远古传来,苍凉、辽远,让人想起千年前在这片土地上迁徙的牧人,想起他们的喜怒哀乐,想起那些被风沙掩埋的故事。
在这片歌声里,肉香、奶茶香、与马奶酒的醇厚混在一起,织成一张无形的网,把所有人都笼罩其中。
大小姐靠在李乐肩头,笑得肩膀直抖,也跟着拍手。她喝得不多,但马奶酒的后劲缠绵,此刻颊上那两团酡红便洇开了,从颧骨一直蔓到耳根,连脖颈都染上了一层淡淡的、暖玉般的粉。
眼眸因酒意而显得水润迷蒙,少了白日里见人时那种清明和分寸,多了几分娇憨,眼波流转间,漾着些慵懒的、不自知的媚。微微张着嘴,跟着节拍胡乱哼哼,手在李乐胳膊上一下一下地打着拍子,打了几下便乱了。
那笑容也慢半拍似的,漾开来,带着马奶酒特有的、微酸的甜香。
听着,看着,偶尔小口抿一下碗,像只餍足后晒着太阳的猫。
李乐低头看她,她正好抬起头,对上他的目光,傻傻地笑了笑,嘟囔了一句什么,大概是韩语,又大概是胡话,反正听不懂。
“你念叨什么呢?”
大小姐忽然抬起手,指了指他的鼻子,吃吃地笑起来。
“你鼻子……红了。”
李乐摸摸自己的鼻子,又看看她。
她又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我的耳朵……热。”
说完,脑袋一歪,又靠回他肩上,嘴里继续嘀咕那些没人能听懂的话。
另一边,包贵已经坐不太稳了。身子往前倾,双手撑着桌子,脑袋跟着节奏一点一点的,像只啄米的鸡,忽又猛地一仰头,整个人差点往后倒下去,被阿斯楞眼疾手快一把捞住,才没出洋相。
阿斯楞扶稳他,笑着摇摇头,目光扫过桌上吃得差不离的杯盘,伸出手,在李乐肩上拍了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