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雾捂着耳朵下意识想缩到凌霄怀里,摸了个空。
男人躺过的位置还留有余温,才离开不久。
朝雾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后睡不着了。
开灯照亮屋内。
他起来喝水。
身上穿的大尺码黑色背心,衬得本就瓷白的肌肤接近透明。
在下面套了条短裤,空荡荡的,但温度合适也不冷。
双腿又白又直,膝盖处还透着健康的粉色。
莹白脚背上好几道印子。
谁啃的自然不用说。
喝了水呆呆的坐在床边抱着膝盖,却听到了凌大志的咳嗽声。
朝雾不知道他生的是什么病,估计是肺癌晚期。
老家伙扯着嗓子喊了半天,要去上厕所。
朝雾没管。
凌大志见没人来,破口大骂,“不孝子被狐狸精迷了魂啊!没人照顾我,都盼着我死呢。”
难听的话层出不穷,朝雾捂着耳朵都不管用。
他索性走出屋子去找凌霄。
却看见了对面的房间门敞开着,罕见地亮了灯。
凌大志就在凳子上坐着,后背靠在墙上。
他身体憔悴枯瘦,
干瘪的皮肤紧贴着骨头。
嘴里的牙齿大部分已经掉落,只剩下零星几颗。
他语气不善的对朝雾说:“没听见?过来扶我去上厕所。”
连凌霄特意买的拐杖也不用,就是要少年帮忙。
朝雾面对着他阴恻恻的目光,根本不想靠近。
“你自己去。”
老家伙看出被人嫌弃,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少年露在外面的手腕、粉白骨节,以及小腿上还没消散的指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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