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剥去兔子的皮毛后,拿起一把锋利的菜刀,毅然决然地朝着兔子的身体砍去。
利刃劈开兔子的肉体,血肉飞溅,让人不寒而栗。
男人的动作异常熟练,每一刀都落在准确的位置,将猎物分割得干净利落。
朝雾心跳乱了,他没出声喊人。
要是凌霄发现自己其实是个男生,根本不是小姑娘。
会不会也是这种下场?
他阻止不了漫无边际的脑补。
听着菜刀和砧板发出的动静,仿佛是砍在自己身上似的,很吓人。
凌霄体格健壮,即便蹲着也能看见结实的小臂。
冷硬的脸部棱角,不露声色,却能感受到那股强烈的压迫感。
朝雾摸了摸自己的喉结,平平坦坦的胸,完全没有女性特征。
凌霄粗神经,到现在还没发现自己的性别。
三两下就处理好了,把兔子肉装进塑料袋里。
在绳子上还挂着别的肉类。
它们血液流干了,没了最开始的样子,朝雾分辨不出来是什么动物。
他脑袋里的念头——要是凌霄生气,把自己也处理了,挂在绳子上。
可怕的画面让少年掌心出了汗。
吃过饭,朝雾罕见的没有和凌霄说话。
男人浑身沾了兔子血,在外面冲凉。
虽然是夏季,可刚从井里打出来的水温度冰冷。
凌霄也不怕冷,径直拎起来就往身上浇。
透明小水珠顺着麦色的肌肤往下流,最后没入到……
朝雾搬了个小凳子坐在丝瓜藤架子下面。
距离凌霄也不过十来米。
他手指头抠得泛红,嘴巴抿了又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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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坦白。
凌霄注意到朝雾心不在焉的样子,以为是瞌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