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视线看得王老头后背发凉。
一把将不值钱的打火机拍在玻璃柜台上,哆哆嗦嗦逃跑,头也不敢回。
“好厉害,我都没看见呢。”
朝雾竖起大拇指,夸凌霄眼神真好。
男人又拆了个盲盒给少年玩。
“他经常这样,偷些一块两块的小东西,平时我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打算计较。”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凌霄的话。
朝雾逐渐把头低下,心里暖乎乎的。
看店让朝雾有种在玩模拟经营游戏的感觉,还挺有趣。
傍晚时分临近天黑,村子里接连亮了灯。
朝雾和凌霄也要收摊回家了。
清算这一天的收入,10+5+3……,零零碎碎的有五十块钱。
少年把它们折叠整齐放在抽屉里锁上。
今晚三菜一汤。
朝雾还没吃完,凌霄有事出去了,不知道干嘛。
他匆匆把饭扒进嘴里,没浪费,踮脚悄悄跟着凌霄。
院子里拉了个白炽灯泡,不亮,勉强能照明。
在昏暗的灯光下。
高大的男人蹲在那里,深色背心贴合着他结实的身体轮廓,让他的肌肉线条更加突出。
凌霄在处理挂起来的猎物,他眼神深邃,透着一股冷酷与坚毅。
男人手持尖刀,娴熟地剥去了兔子厚厚的皮毛。
血淋淋的场面令人心惊胆颤。
朝雾捂住了嘴巴,猫着腰默默看着。
凌霄的手掌沾满了鲜血。
但他的表情却冷漠而专注,仿佛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
现在正值夏季,他手臂上露着很明显的肌肉。
下身是一条棕色的工装裤,裤脚已经染成了深红色。
当他剥去兔子的皮毛后,拿起一把锋利的菜刀,毅然决然地朝着兔子的身体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