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放着毛巾,肥皂和换洗衣服。
都在她一伸手就能够着的地方。
该说不说,陆斯年这个人的心是真细。
林菀对他的好感又增加了几分。
沈翠华见西屋的门关上了,急忙冲陆斯年招手,让他过去。
陆斯沉也一起跟着进了正屋。
陆长征也听到信回来了,此刻正盘腿坐在炕上抽烟。
“证领了吗?你咋把实话说了?菀菀没跟你闹吧?”沈翠华满脸焦急地问。
“领了。”陆斯年把结婚证递给她,“妈,骗婚犯法。”
沈翠华捧着结婚证左看右看,笑得见牙不见眼,“媳妇娶进门就好,进门就好。”
陆斯沉翻了个白眼,“有啥可高兴的?娶个瞎子进门,啥活不能干,还养条狗。人都吃不饱,拿啥喂那玩意?”
沈翠华狠狠给他一巴掌,“不会说话就闭嘴,让我听见你在菀菀面前胡咧咧,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陆斯沉哼唧一声,没敢再说话。
陆斯年却开口了,“那狗是菀菀的导盲犬,必须养。如果大哥觉得我们是拖累,不如分家。”
沈翠华立刻黑脸,也给他一巴掌,“分啥家?我和你爸还没死呢?”
陆斯年依旧语气平静地说:“爸,妈,菀菀不能下地干活,连洗衣服做饭都干不了。将来大嫂进门肯定有意见,不如趁早分家,我的媳妇我自己养,谁也说不出啥。”
沈翠华猛地一愣,小儿子娶了个不能干活的媳妇,有没有人愿意嫁给大儿子都难说。
即便是有人愿意嫁,家里也得叮叮当当地没个安宁。
她抬眼看向陆长征,“老陆,你怎么说?”
陆长征没有回答,而是看向陆斯沉,“老大,你咋想的?”
“我听爸妈的。”
陆斯沉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
之前,陆斯年在部队上当团长,月月往家寄钱,打死他都不会同意分家。
现在,陆斯年伤残退伍了,当计分员虽说能拿满公分。
但他有的是力气,也能赚满公分。
将来娶的媳妇必须也得是干活的一把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