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我也要拉你垫背。”郑晓华气不过,死都不怕了。这一刻,他实在太愤怒了。
侯小平一边揉捏着刘芸的身体,一边看着郑晓华,冷冷的说道:“你郑晓华不怕死,但是,你连你女朋友刘芸的命也不要了吗?”
“你敢过来,我让你女朋友立刻死。而且,死的很惨!!”
这话一出,郑晓华不敢动了。
他很爱她的女朋友刘芸,两个人谈恋爱的时候,有什么好东西,他都留着给她。
刘芸当初特别喜欢一枚项链,不过那项链很贵,大概3万元。三万元对于别的员工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可郑晓华只是一个实习生,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根本拿不出三万元。可他为了给刘云买那项链,一直存钱。
为了存钱,二十多岁的成年人,居然吃了整整三个月的榨菜。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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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内,没给自己买什么东西,却在三个月后,买下了那枚价值三万元的项链,在刘芸生日的时候送给了她。
有朋友说郑晓华真傻。
郑晓华只是笑着回应;“我很穷,但我也愿意把一切都给她!”
两个人谈了几个月的恋爱,刘芸是一个比较保守的女人,说要把第一次留到结婚的时候。所以二人一直没有发生关系。
当侯小平破掉刘芸的身时,看着那鲜血直流,他显然有些意外。
之后,对着郑晓华嘲讽的说道:“郑晓华,你可真没用,丢了我们男人的脸。和刘芸谈了几个月,居然还没有拿下她。哈哈…这样可便宜了我啊。我给你女朋友开苞了。”
“哇,好爽啊…”
侯小平疯狂着,口里还不断的嘲讽着郑晓华。
面前的女子,痛的撕心裂肺,不断的挣扎,不断的哀求。
可惜,侯小平根本不为所动,继续做着那禽兽不如的事情。
旁边的郑晓华,双拳紧握,指尖嵌入了掌心,因为愤怒,因为太过用力,掌心已经被指甲刺破,留下了嫣红的鲜血。
他咬着牙,愤怒如同熔浆一般翻滚,这一刻,他真的好想杀了眼前的侯小平啊。
哪怕不要自己的命,一命换一命,他也愿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