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流程很简单,就是辩论、质证、定罪、宣判。
罪都没定,拿头宣判呢!?
「审判长,被告方真实意思为,法庭应考虑刘婧琪的年龄进行定罪,而非宣判!」
张伟却心中冷笑,转变进攻思路。
定罪?」
好,那就定!」
他丝毫不怵对方,原因只有一个。
红线法例可不仅只体现在判罚上!
虽然法例上没有明说,但在涉及到刘婧琪此类人,基本是能轻罪就轻罪,然後再从轻罪中从轻判罚!
「审判长,根据上述公诉方与代理人所进行表述与递交证据,以此来看。。。
张伟当即开口道:「并无证据可证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侮辱罪」。
「7
「我方认为,被告人刘婧琪只构成《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罪」!
「」
「依照法例,构成此罪量刑在三至七年,情节较轻三年以下。」
「但,《刑法》第17条,原文明确提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刘婧琪年满16周岁,适用14—16相关法例。
「应当从轻处罚!!!」
他的思路很明确从其余方向抹掉故意杀人,只要过失致人死亡!
只要定了过失致人死亡罪,那配合法例依旧可以达成缓刑处置。
哪怕没有幻想,刘婧琪最多也就进去呆个三年!
这不是自大,而是现实就是如此。
第17条法例原文中,所写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可能看着轻飘飘的,但真到了判决时,你才会发现这几个字究竟有多变态!
这麽说吧。
哪怕是故意杀人呢,也足以将常人的死刑扭转至十五年刑期。
就连无期都不行。。。
无期都属於极端中的极端宣判!!!
而这年头的无期。。。各方面减刑叠加起来,名义上是无期徒刑」,但实际上呢?
实际上只需要服刑的时间会很夸张。。。夸张到多数人会认为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