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要要求过是谁先动手!」
是的。
对方先动手,你再反击,对方给你弄死,依旧有可能是对方正当防卫。
没有人要求必须是被动防守时,才算防卫!
「被告人起初是抱着开玩笑」打闹」的心思与死者交谈,即便有过分举动,但并未危及其生命安全!」
孙冰开口,又是一轮猛烈的攻势。
「而死者的行为呢?」
说着。
反方再次递交出一轮证据。
「审判长,这是案发时,警方在现场所采集到,有关凶器的监定以及被告的身体状况描述。」
说着。
她将几张照片,以及一份铁棍的监定报告递交上去。
照片是拍摄的刘婧琪,聚焦点在於对方的脖颈。
那里有一道划痕。。。一道微微出血的划痕。
根据现场调查。
这划痕赫然是一根木棍所造成!
「棍上检测死者杨佳乐手掌所分泌的油脂,可以确认此条险些致命的伤痕,是由杨佳乐所造成。」
「审判长,试想一下。」
「如果这不是挥舞,而是刺!」
「那麽。。。
「7
孙冰将目光从法官身上,转移到黄石身上。
「被告人刘婧琪会呈现什麽状态!?」
凶器是断掉的课桌木腿,很锋利,如果以同等力度刺向脖颈。。。大概率会死。
也就是说。。
「这已经超出被告人对死者所造成的威胁!」
「更是明确侵害到被告人刘婧琪的人身生命安全,是一起十分暴力、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由笔记本佐证杨佳乐本身思维,我方认为。。。
,「杨佳乐主观上,带有故意杀害刘婧琪的意识,而刘婧琪是本案受害者,所作所为均为自保!」
孙冰一股脑将所有东西全都丢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