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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第一周,国强小吃的生意稳住了。
每天净赚三十到四十块,不多不少,但胜在稳定。
林国强不贪心,他知道做吃食这行,味道是第一位的。
宁可少卖点,也不能砸了招牌。
他每天限量一百二十个肉夹馍,三十碗面,卤味若干。
卖完就关门,绝不为了多赚钱而降低质量。
工人们也习惯了,每天中午提前过来排队,有时候来得晚了就买不到了,第二天再来。
一周下来,林国强算了算,净赚两百四十多块。
他做了一件事。
去镇上供销社,给全家买新衣裳。
给赵素梅买了一件藏青色的棉袄,里面是羊羔毛的,暖和得很,花了十八块。
又买了一双黑色的棉鞋,鞋底是橡胶的,耐磨,花了六块。
给林静买了一件红色的棉外套,上面印着一只小白兔,还有一双小皮靴。
虽然是猪皮的,但在这个年代已经算很好了。
林静抱着新衣服不撒手,在店里转着圈跑,红色的小外套像一团移动的火苗。
给林薇买了一顶毛线帽子,粉红色的,顶上有一个小绒球,戴在头上像一朵小蘑菇。
还买了一双小棉鞋,软底的,穿着舒服。
他自己没买。
之前的衣裳还能穿,不着急。
回到家,赵素梅试了新棉袄,在镜子前转了两圈,脸红了。
“好看吗?”她问。
“好看。”林国强说。
他是真心的。
赵素梅穿上新棉袄,整个人像是被点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