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第六天的时候,林国强算了算账。
六天下来,毛收入将近一百五十块,刨去成本,净赚一百出头。
一百块。
在1980年的农村,这是一笔大钱。
一个壮劳力在生产队干一年,年底分红也就百十来块。
他六天就挣了一年的钱。
赵素梅数钱的时候手都在抖,数了三遍才敢相信。
“国强,”她压低声音,像是怕被人听见,“咱们……咱们是不是得低调点?
让人知道咱家挣了这么多钱,怕是要眼红。”
林国强点了点头。
他知道赵素梅说得对。
在村里,穷的时候没人搭理你,但富了,麻烦就来了。
可他没想到,麻烦来得这么快。
第十天,出事了。
那天林国强照常出摊,刚把箱子放下,就发现不对劲。
他往常摆摊的那个位置,被人占了。
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黑脸膛,大鼻子,穿着一件油腻腻的军大衣,站在他原来的位置上。
面前支了一张破桌子,桌上摆着一摞烧饼和一盆看不出什么颜色的卤肉。
烧饼夹肉。
卖三毛一个。
跟林国强卖的一模一样。
林国强看了他一眼,认出来了。
是隔壁村的刘老四,据说在镇上混了好几年,摆过摊、跑过运输、倒腾过紧俏物资。
什么都干过,什么都没干长。
名声不太好,但谁也不敢惹他,因为他身后有几个在镇上“说得上话”的朋友。
“哟,林老二来了?”
刘老四叼着烟,斜着眼睛看他,嘴角挂着一丝笑,那笑容里没有半点善意,“不好意思啊,今天来得早,占了你的地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