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走了?”
“嗯,趁早去,占个好位置。”
“你吃了没?”
“吃了一个馍,饱了。”
赵素梅赶紧下炕,给他倒了一碗热水:“喝几口再走。”
林国强接过碗,喝了一口,烫得龇牙。
他把碗放下,抱起木箱子,走到门口。
“素梅,我今天要是回来晚了,你别等,先带着孩子吃。”
“知道了。”
他走出门,又回头看了一眼。
赵素梅站在门口,披着一件旧棉袄,头发散着,怀里抱着刚醒的林薇,林静揉着眼睛从她身后探出头来。
三个最亲的人,在晨光里看着他。
林国强鼻子一酸,赶紧转过头,大步流星地走了。
从村子到镇上,走路要四十分钟。
林国强扛着木箱子,走得不快,但稳当。
他脑子里一直在盘算。
肉夹馍卖三毛一个,五十个全卖出去就是十五块,成本大概五块左右,净赚十块。
十块。
在地里干一天活,挣不到一块钱。
在饭店帮厨,一个月才挣四十块。
而他一个早上,就能挣十块。
当然,前提是能卖出去。
他到了镇上的时候,天刚亮透。
农机厂的大门还没开,但门口已经有人了。
两个卖早点的摊子,一个卖包子,一个卖油条豆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