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冬天。
北方的冬天,冷得能把人的骨头冻裂。
我被分到养猪场,住的地方是一间四处漏风的土坯房,墙上的裂缝能塞进两根手指。夜里裹着三层破棉被,早上起来被头还是结着一层白霜。
吃的是一天两顿的糠团子。那东西咽下去拉嗓子,吞进去刮胃。头一个月我瘦了二十斤,肋骨一根根凸出来,自己摸着都硌手。
干活是从早到晚的。清理猪圈,挑粪,砸冰取水。手上磨出的血泡破了又长,长了又破,最后结成一层厚厚的茧。
有一天,零下二十几度,我被派去河边挑水。冰面滑得很,我脚下一崴,整个人栽进半融的冰窟窿里。
被人捞上来的时候,我浑身都冻透了。嘴唇发紫,手抖得握不住筷子,发烧烧到说胡话。
第二天,监管的人说我在装病,要拉出去批斗。
我被两个人架着,踉踉跄跄往场部走。脚下像踩着棉花,眼睛看什么都是重影。我知道,这一去,大概就回不来了。
就在那时候,有个人站了出来。
“他发着高烧,你们看不出来吗?”
那声音清凌凌的,不高,却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时樱穿着洗得发白的棉袄,头发随便扎着,脸瘦得颧骨都凸出来了。可那双眼睛,亮得惊人。
监管的人讪讪地解释了两句,最后把我扔回猪圈了事。
那天晚上,她偷偷给我送了一碗热水。水里飘着几片不知名的草叶子,喝下去,烧退了些。
“别死。”她蹲在我床边,低声说,“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我看着她,忽然问:“你叫什么名字?”
她愣了一下,说:“时樱。”
时樱。
这两个字像一道雷,劈进我心里。
她是我的未婚妻。那个我连见都没见过、直接退了婚的未婚妻。
那一刻的感觉,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震惊,愧疚,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疼。
后来,我有意无意地向她打听。她也毫不避讳。
原来时家把她接回去,从来不是为了认亲。他们只是需要一个替身,一个能在时蓁蓁出事时代替她去死的替身。
可笑的是,时蓁蓁早就知道会有一场清算,却一个字都没提醒她。
青梅竹马的情谊,在她眼里,大概也一文不值吧。
那之后,我开始偷偷注意她。
她虽然没什么干活的天赋,但嘴实在甜,又有一副好皮囊,总有人心软照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