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欧嚎最不能理解的地方。
被换掉了,总有一个换掉的理由吧?
是因为公司的缘故,还是因为他被爆料什么黑料了?
“纹身!”在看合同的经纪总监,把答案告诉欧嚎。
“什么?”这个答案,让欧嚎愣了愣。
经纪总监把合同放在办公桌上,然后推到欧嚎的面前。
让他自己看吧。
“合作合同上,明确有这个条款。”
“演员不能有纹身,如果有纹身,将会立马解除合作关系。”
“上面写的清清楚楚,你们签合同没看到这条吗?”
这可不是吴限为难人,而是合同上实打实注明的。
就连欧嚎的经纪人都过来看。
“没看合同,是因为金柚传媒的口碑在那里摆着。”
“只是看了片酬这一栏,还有几个比较重点的就看了。”
“但是这个要求没看。”连欧嚎自己都头大。
这事情怪不了吴限,因为在签约之前,合同就已经注明了的。
演员不能有纹身,有纹身的话,一切合作关系都将会解除。
合同已经签了,按理说,欧嚎有纹身还签这个合同。
吴限是可以追究责任,要求欧嚎赔违约金。
但吴限却没有这样做,只是解除合作关系。
“那就没办法了,金柚传媒选演员除了要做背调,确定你没有塌房风险的情况下才会合作。”
“不然一个亿投资起步的项目,到时候因为艺人有塌房风险而导致剧没能播出来,那就是投资打水漂,任何一个投资人都不乐意。”
“所以我们都理解,金柚传媒要做艺人背调这个做法。”
“还有一个就是纹身。”
“他不反对艺人纹纹身,那是个人的选择、喜好,他无权干涉。”
“但是他有权利选择不用有纹身的演员。”
“因为他的背后是咱妈,明白吗?”
“背后是国家,所以用演员什么的都需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