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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 好生亲近一番(第2页)

李越淡淡地说道。

“你的船,常年超载,你明知这样做有巨大的风险,但为了多赚那几贯钱,你选择了无视。”

“这是你主观上的故意,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虽然不是你亲手杀了他们,但这跟故意杀人,没有本质区别。”

李越的这番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了震惊。

在他们的观念里,这种事情,怎么能算是故意杀人呢?

这是一种他们从未接触过的法律理念。

它强调的是“主观故意”和“可预见的风险”。

这是李越,在利用这次审判,向整个大唐,普及他带来的新的法治精神。

“本王判你流放崖州三千里。”

“你的所有家产,全部没收,一半充入国库,另一半,成立一个基金,专门用来抚恤那些在漕运中,因为意外而伤亡的船工和他们的家人。”

“你服不服?”

那名漕运商人,愣愣地看着李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故意杀人犯。

但他不敢反驳。

他只能磕头谢恩。

“草民……服。”

两名玄甲军上前,将他押了下去。

大厅内,因为李越提出的这个“主观故意”的说法,陷入了一阵短暂的议论。

“这……这也算故意杀人?”房遗爱有些不解地问身边比他年龄小一些的长孙冲。

长孙冲低声道:“殿下在重新解释‘法’!以后谁还敢为了省几个小钱就拿人命去冒险?这叫从根子上断了念想!”

魏叔玉作为魏征之子,自幼耳濡目染,此刻也点头道:“我爹常说,法之要义,在于惩前毖后,殿下此举,正是此理,看似严苛,实则是在救更多人的命。”

温彦博此时也感慨万千,他对李越拱手道:“殿下,老臣今日受教了,将‘可预见之风险’纳入罪责考量,此乃法家思想与儒家仁心之完美结合,老臣以为,此判例,当载入我大唐律法,颁行天下。”

李越看向温彦博,这位老臣已经完全理解了他的意图。

李越欣然同意:“温相此言,正合我意,政务院应与大理寺、刑部共同商议,将此类罪责,增补入《唐律疏议》之中。”

李越说完,又特意看了一眼李承乾。

“高明,你身为储君,未来天下之主,当知法度之要。律法,不应只是惩戒已然之罪,更应震慑未然之恶。今日之判,你可看明白了?”

李承乾起身,郑重行礼:“愚弟受教。”

第四个上前的,是一个开酒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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