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一柄小巧的鹿骨铲,还有一卷红绳。
耿向晖先用红绳,轻轻地系在那根枯杆上,这是规矩,叫锁参,做完之后,才拿出鹿骨铲,从距离枯杆一尺远的地方,开始往下挖。
他不敢用铁器,怕伤了参的灵气。
冻土很硬,每一铲下去,都只能带起一点点泥屑。
耿向晖跪在地上,一点一点地往下刨。
怀里的布袋子动了动,一只小狼獾的脑袋钻了出来,好奇地看着他。
“老实待着。”
耿向晖低声说了一句,把它按了回去。
挖了大概半尺深,鹿骨铲的铲尖,触到了什么东西。
耿向晖屏住呼吸。
他放下铲子,开始用手,轻轻地把周围的土往外刨。、
土里的那抹黄白色,越来越清晰。
先是参的指尖,圆润饱满,接着是手指,手掌。
随着泥土被一点点剥离,一株完整的人手参,逐渐呈现在他眼前。
那形态,那品相,比耿向晖想象中还要好。
参体肥大,芦碗密集,纹路清晰,粗壮有力,根须密密麻麻。
耿向晖伸出手,准备把参从土里请出来。
就在他即将碰到参须的瞬间,怀里的布袋子,突然剧烈地耸动起来。
三只小狼獾,像是受了什么惊吓,在里面发疯似的乱抓乱叫。
“吱吱!吱吱!”
耿向晖眉头一皱,但是他没有回头,就保持着那个姿势,一动不动,眼睛的余光,瞥向了身边的猎枪。
枪就在他手边。
可他不敢动。
那东西,离他太近了。
雪地上,响起一阵极其轻微的沙沙声。
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雪上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