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国际大盗麦克。
拟邀演员:刘得华。
片酬:800万。
空气凝固了三秒。
余乐抬起头,看着缩在墙角的宁浩,表情有些精彩。
“你疯了?”
余乐指着那个名字。
“这是谁?刘得华?那个唱《忘情水》的刘得华?”
“对……就是那个天王刘得华。”
宁浩吞了口唾沫,声音有点虚。
“那个……老板,是这么回事。我那天喝多了,寻思着既然咱们预算充足,不如玩把大的。”
“我就把剧本给华仔的公司发了一份。本来没报希望,谁知道……”
宁浩猛地一拍大腿,脸上露出一种中了彩票的狂喜。
“谁知道他居然回信了!说他对这个剧本很感兴趣!这个角色,他说很有挑战性!”
“但是……人家毕竟是天王,这片酬……”
宁浩小心翼翼地伸出八根手指。
“八百万。这已经是友情价了。”
余乐盯着那张纸。
脑子里飞快地转着。
前世,《疯狂的石头》是刘得华投资的“亚洲新星导”计划里的项目,宁浩拿着刘得华给的300万,拍出了这部神作。
这一世,因为自己的介入,蝴蝶翅膀扇动了。
自己成了投资人。
而刘得华,竟然成了这部戏的演员?
让一个在红馆开演唱会的天王,去演一个被奸商坑得只剩裤衩、最后还被下水道井盖卡住的倒霉杀手?
这画面……
简直太美了。
这哪里是超预算?
这简直就是捡了大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