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只用了七个字:“她眼里有整个上海。”
“我的天……”
林家明喃喃自语。
他读到了第七章,许文强撕画的那场戏。
读完后,他坐在椅子上整整一分钟没动,手心的汗把稿纸边缘都浸湿了。
写得太好了。
好的不正常。
林家明猛地看向作者地址:
重庆大厦307室。那个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弥漫着咖喱味和汗臭的地方,住着能写出这种文字的人?
他脑子里瞬间冒出三种可能:
一,抄袭;
二,枪手;
三,鬼上身。
理智告诉他应该退稿。
一个新作者,没有发表记录,住在那种地方。
写法还这么怪异。
——每个都是退稿的理由。
但他握着稿纸的手,就是松不开。
最后,林家明做了个折中的决定。
他把稿子,塞进文件柜最底层那个抽屉。
——编辑部著名的“文学坟场”。
那里躺着的,都是让他纠结过的稿子。
有的文笔优美但情节平淡,有的创意惊艳但错字连篇。
有的像这份一样,好得让人不安。
关上抽屉时,他轻轻说了声:“对不起。”
也不知道是对稿子说,还是对自己说。
(三天后,深夜十一点零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