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警察的茶杯,停在半空。
旁边一个填表的妇人笔掉在地上,“啪嗒”一声,在寂静中格外清脆。
连远处正在训斥小偷的警察,都转过头来。
——那警察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肩章是最低级的,但眼睛挺亮。
此刻正饶有兴趣地往这边瞧,嘴角还带着笑。
“你说什么话?”
陈警察眯起眼,身体前倾。
隔着柜台,赵鑫都能闻到他身上的烟味、汗味,还有一股。
……痔疮膏的味道?
看来门口那位警官的情报属实。
“我说,根据1974年公布的《入境(修改)条例》,第5条第2款,”
赵鑫语速平缓,像在背课文。
——事实上他前世为了写论文,真把这些条文当课文背过。
那时候他室友,还笑他背这个不如背菜谱。
“‘任何中国籍人士,如能进入香港市区,并获香港居民担保,可向人民入境事务处登记申请身份证’。条款只规定了‘进入地点’,没说‘进入方式’。”
他顿了顿,看着陈警察渐渐睁大的眼睛,又补了句:
“需要我背条例编号吗?是第177章第5条。如果阿Sir需要,我还能背出1971年原始版本和历次修订的内容。1972年那次修订主要改动了第三项细则,增加了对担保人资格的审查条款;1973年又补充了……”
“停停停!”
陈警察举起手,表情像是生吞了个鸡蛋,“你……你怎么知道这些?”
他放下茶杯,茶水溅出来几滴。
在表格上晕开一团湿印子,正好盖住了“籍贯”两个字。
1975年的香港,能背出法律条文的普通市民,比会飞的猪还稀有。
更别说一个,刚游水过来的二十岁“北仔”。
这就像幼儿园小朋友,突然解出高等数学题一样离谱。
——不,比那还离谱,至少高数题还有标准答案。
法律条文背错一个字,意思可能就全变了。
“我读过书,记性好。”
赵鑫简短回答,心里想的却是:
前世为了研究香港文化政策,我把相关法律翻了个底朝天,连立法会吵架记录都看过。
那些泛黄的档案纸、蝇头小字的脚注、律师们唇枪舌剑的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