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直接被处死。
一团比正午烈日还要耀眼、比星河还要璀璨的光芒,在狼牙特区的上空轰然炸裂!
那不是光。
那是神迹。
五光十色的霓虹在夜空中流淌,最终汇聚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笔锋狂放至极的字——
【婉】。
狂草入骨。
那是秦烈握着苏婉的手,在图纸上一笔一划写下的。
红色的光晕染红了半边天,将整个广场照得如同白昼。也将台下每一个人的脸庞,映得清清楚楚。
“天啊……”
方县令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这……这就是秦四爷说的‘一点点’光?”
“这分明是把天上的太阳拽下来了啊!”
百姓们跪下了。在这神迹般的光辉面前,他们除了膜拜,别无选择。
而高台之上。
处于光源中心的苏婉,仰着头,看着那个悬浮在夜空中的名字,眼泪瞬间夺眶而出。
在这个女子如浮萍的时代。
秦烈用最蛮横、最奢侈的方式,把她的名字刻在了天上。
告诉所有人:她是天,她是光,她是这狼群唯一的信仰。
“好看吗?”
秦烈并没有看那灯,他那双深邃如渊的眸子,死死地盯着怀里的人。
霓虹的光彩映在她湿润的瞳孔里,美得惊心动魄。
“好看……”苏婉哽咽着,转过身,一头扎进他怀里。
“好看就行。”
秦烈的大手扣住她的后脑勺,将她的脸按在自己心口。
然后,他做了一个让全场数千人倒吸一口凉气的动作。
他抬起头,眼神冷冷地扫视了一圈台下被震撼得失语的众生,嘴角勾起一抹狂傲至极的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