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的案子,他要说的虽然有点强词夺理,可怎么说,也是可以尝试的突破口!
“被审人的杀人动机!”
张浩眉头一凝,他开口道:
“从视频开始到结尾。”
“因为像素问题看不清双方唇语,所以,只能看到被审人在第一凶杀现场将人杀死,随后抛尸。”
“在一审过后,我对被审人进行过细致的询问,最终发现。”
“被审人之所以对其进行殴打,原因在于,他们认为死者当时在”
说着。
张浩微微一顿,吐出一个意想不到的词。
“行窃!”
行。行窃?
现场所有人错愕。
石山凝起眉。
徐良眯起眼,饶有兴致的看着对方。
张浩继续开口说道。
“段飞鹏在2004年,12月6日晚,晚上八点途经桂花大街。”
“期间,所看到的画面是一个人影,在面包店的后门鬼鬼祟祟,翻找着什么东西。”
“同时,这人影手上还拿着一些面包店内昂贵的面包。”
“于是,三人认为对方是在行盗窃一事!”
盗窃一事。
也就是说
“被告方。”
石山皱起眉,沉思开口道:
“你方意思是,案发时,第一受害者是以一个小偷的身份出现在案发现场?”
小偷?
受害者是小偷?
“不,我方的意思是,在被审人段飞鹏的眼中,受害者是小偷!”
张浩直接否决。
“而正因这种视角,导致三人被误导,认定其是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