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口分局。
会议室内,于大章率先提问:
“那些无名尸被运走后,去哪找的骨灰替代他们?”
昨晚他正常下班回家休息,但审讯一直没停。
分局内的警员两班倒,轮换不间断地对嫌疑人进行审讯。
这起案子的嫌犯人数过多,所以也只能用这种方法。
上午开会就是为了信息同步。
“用其他死者的骨灰来冒充。”昨晚一名负责审讯的警员回答道:
“将遗体火化后,火化工会将骨架敲碎磨成粉,家属会支付一笔几十元的捡灰费。”
“而骨灰是没有重量标准的,有的人多些,有的人少些。”
“火化工正是利用这一点,每次捡灰时,都会留下一些。”
“大概凑够了一具遗体的重量,就将骨灰交给殡仪馆的人。”
这招挺损啊……于大章听的直咋舌。
这不就是在偷骨灰卖么。
骨灰不完整,那就和不留全尸没什么区别了。
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这些人为了钱,真是什么招都能想出来。
“火化几具遗体能多凑出一个人的骨灰量?”于大章追问道。
“最少也要火化十具遗体。”那名警员说着,将一份口供资料递给他:
“大多时候要十五具左右,因为骨灰的数量本就不多,所以一次最多只能留下十分之一的量。”
“留的多了,很容易被死者家属发现。”
“结果这次还没将骨灰凑齐,火葬场就被查了,火化工也被抓了。”
剩下的事,于大章都知道了。
在册的遗体数量对不上,也没有相应的骨灰,殡仪馆只能另想办法。
而存放尸体的地方,除了殡仪馆就只剩下太平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