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锦文坐在他的对面,审讯人员在旁边记录。
黎大强道:“我不是科班出身,一直有一个当剧团团长的愿望,于是我就找了一帮民间艺人,从93年开始,就带着他们在咱们西北这片下乡唱戏。
刚开始还行,能赚到一些钱,但到95年,就不赚钱了,糊口都难。
眼看着班子撑不下去,要散伙了,我很着急,说老实话,我是有艺术追求的,一直想把咱们梆子戏发扬光大。
那个时候,我在大雁市、下马镇认识一个道上的人。
他叫于凯,道上的人都叫他于大狗。
他办了一个养狗基地,私下里就是人贩子。
他和我说,像我们这样走南闯北的唱戏,靠这个根本赚不到钱,他有一条发财的路子,问我干不干。
我本来没打算干这一行,但是我们剧团开不了锅,吃不上饭,还经常去老乡地里偷玉米棒子,偷红薯,再这样下去,只能散伙。
于是,我就带着军儿和刚子开始掳孩子。
从95年开始,干到现在……”
杨锦文眯着眼,问道:“绑了多少个?”
黎大强支吾着说了一个数字,这让杨锦文的心沉到了谷底。
“包不包括我们解救的那两个孩子?”
“没算上他们。”
“你有良心吗?”
“我……”
“这些孩子被你们卖去哪里了?”
“我们都是送去给于大狗,他联系买家。”
“于凯是哪里人?”
“大雁市下马镇的,那片有很多养马、养狗的。”
“除了他之外,你还认不认识其他人贩子?”
“见过一些,但不知道名字。”
“在哪里见过?”
“就是于大狗的养狗场。”
“意思是除了你们和他合作之外,还有其他人在和于大狗合伙干这事儿?”
“肯定的,有好几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