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哥,我感觉你比占山叔还要厉害啊!”
“这就射中了?”
“你瞄了吗?”
大壮望着七十米外的猎物倒地,整个人都被震的双目圆瞪,张大了嘴巴道。
在大壮的心中。
李青山的狩猎水平,已经超越了占山叔,石溪村第一猎人,也没问题了。
其实。
大壮忽略了一个点。
李青山狩猎到的野兔,全部都是命中颈部,最大保存皮毛的完好。
野兔的皮毛虽然不贵,但毕竟是一笔收入。
“兔子处理掉,咱们速度快点,清晨是猎物最多的时候,过了清晨就没什么机会了。”
李青山催促道。
“哎!”
大壮连忙点头,手起刀落,开始处理野物。
不过,大壮刚刚说得对。
怎么全是野兔子?
其他的野物一个都没见到,来一只野鸡换一换口味也行啊。
野兔处理好后,二人一狗继续上路。
刚走不过三分钟。
大黄似乎闻到了什么,转头咬了咬李青山的裤脚,便朝着前面一路小跑起来。
“有野物!”
李青山见状心中一喜,连忙带着大壮匆匆跟在大黄后面。
果然。
前方的灌木丛内,有两只野兔,每一只大概都有四斤重,这让李青山心中一喜。
算上这两只,今天一个早晨就狩猎到四只了。
不过,这次葫芦吊坠并没有反应。
想必是葫芦吊坠每次发热,就会为自己加持幸运,自然会有野物出现,但有时候不用加持幸运,也能够遇到野物,比如说这一次,就是大黄通过嗅地上的味道寻到的。
“山哥,两只野兔啊……!”
“可惜了,只能打一只,另外一只肯定要跑掉了。”
大壮望着前方的野兔,脸上流露出一抹可惜之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