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玛的家当正一车车往宅邸里运。
首饰、礼服、书籍还有艺术品收藏,看得出,这位美人的心思可不止在皮囊上,她是一个精神世界丰富的人。
晚饭是关起门来吃的。
方既明、奈布哈尼、夏玛,还有安娜和安可。
奈布哈尼大大方方坐在一群姑娘中间,半点不自在也没有。
安娜和安可最近跟着卡雅学打理衣物,做得倒是不错,只是不像索拉薇儿调香时那样两眼放光,看来还没找到真正喜欢的事业。
方既明发现安娜心思细腻,能体察他人情绪;安可则眼尖,擅长察言观色。
要是能和夏玛处得来,让她们跟着学几手待人接物的本事正好。
如果她们喜欢,以后就让她们跟着夏玛混。
饭后,方既明又当起了夜校的安利机器,领着夏玛去瞧。
路上,他给夏玛介绍夜校的小规则:“您如果有心分享些知识,想必大家都会很喜欢。当然,您要是不愿意,我不会强求,毕竟对您还有其他安排。”
当晚讲课的是位贵族,主题是“开卷有益”。
说的很有道理,可惜……奴隶和平民想看书?
买本书动辄一金币,够他们一家吃饱穿暖活好久了!
知识,被死死攥在上层人手里。
方既明撕下两角纸,各写一行字,悄悄递给奈布哈尼和夏玛:“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书籍普及呢?”
奈布哈尼捏着纸条想了想,提笔写了个开头,又涂掉了,最后只递回一张空白的纸——他一时想不出稳妥的法子。
夏玛接过纸条,指尖捻了捻,轻轻摇头,在纸背写下娟秀的字迹:“应该先让‘识字’普及。不识字,读书便是空中楼阁,这是知识垄断的根基。”
垄断……夏玛看得很透彻。
回家后。
送夏玛回房时,她在门口停住,抬头看他:“大人,您这是要……纳我为妾吗?”
方既明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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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对自己并无情意,如果纳她为妾,等她当上外交官后,会耽误她的选择,反倒成了束缚。
至于她那个坏爹……家大业大又如何?
好歹他如今是宰相,那老东西想动夏玛,也得先掂量掂量。
夏玛引他在桌边坐下:“我想问您……为何待我这么好?您知道的,欢愉之馆的人,无论多么美丽,多么受到称赞、爱慕,都只是花费金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的玩物而已……”
方既明微怔。对一个人好,非得要找出什么缘由吗?
因为想,便这么做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