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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章 在青州,我就是王法,我就是法律(第6页)

陶丘洪怒目圆睁,正气凛然,指着张新骂道:“张新!你没有证据,便胡乱拿人!”

“你如此行事,眼中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张新笑了。

“你和我说法律?”

“纵使你是封疆大吏,也要依法行事!”陶丘洪理直气壮。

“好。”张新点点头,“那我便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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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丘洪大喜,“那就请牧伯放人吧。”

“放什么人?”

张新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他,随后对一旁的郡吏说道:“让个位。”

郡吏连忙起身。

张新坐下,提笔写了一道政令。

“青州贼乱,人心崩坏,郡县长吏行事执法,当纠之以猛,震慑不轨!”

“为防有人与贼寇交通,里应外合陷我城池,即日起各郡县中若有风闻通贼之事,无需证据,可先行收捕,再行查明。”

写完,张新取下腰间挂着的青州牧大印,‘啪’的一下盖了上去,令人拿给陶丘洪看。

“现在我怀疑陶丘氏通贼。”

张新大声喝道:“来人!”

“在!”几名士卒走了进来。

“陶丘氏通贼,带人去给我捕了!”

“诺!”

陶丘洪人都傻了。

张新看着他,淡淡说道:“你记住,在青州,我就是王法,我就是法律。”

州牧,有司法权,可以颁布法令。

张新刚才那道政令的意思是,现在青州很乱,郡县主官要严格执法,震慑人心。

如果听说谁家通贼,可以只凭传言抓人,不用证据,先抓后审。

这样一来,就绕开了国法之中,必须要有证据才能抓人的条款。

若是寻常时期,这道法令肯定不会得到通过。

然而现在偏偏是特殊时期。

贼乱之时,我担心有人通贼,里应外合取我城池,因此谨慎一些,这很合理吧?

既然合理,又没有别驾等州府要员反对,自然就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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