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宁站起来,双眼都亮了起来,“好可爱的字啊。”
很可爱的字体,有点小圆圈,像画上去的。
但因为秦赫野的笔锋,是从小就开始的,可爱中又带着凌厉。
秦赫野把毛笔放到时宁手里,“试一下。”
这个可爱的字体,偏画出来的。
时宁试了一下,终于不是狗爬字了,很开心。
多练了几次,很快就写好了一副对联。
她献宝一样的指着对联,问秦赫野,“我写的对联是不是惊天地泣鬼神?”
秦赫野看着对联。
上联: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下联: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横批:哈哈哈哈。
字体很可爱,每个字还画了两朵小叶子。
秦赫野轻笑着,“是,老婆写的真好看,太可爱了。”
时宁傲娇的仰着头,“那当然,都可爱到发芽了。”
她小霸道的命令着秦赫野,“以后不许说我的字是狗爬字了。”
“嗯。”
时宁越看越满意,歪头看秦赫野,“我的毛笔字不丑了,下次写情书,就用毛笔字写?”
秦赫野听的挑眉,“还在我身上写情书吗?”
听起来建议很不错,他很心动。
时宁点头,“对啊,之前用口红,这次用毛笔,可可爱爱的。”
秦赫野想到时宁拿口红,在他身上写情书的时候。
那种感觉,至今都无法用言语表达。
他只知道,他很喜欢这样,很喜欢时宁这样对他。
如果把口红变成柔软的毛笔,每一个笔画的落下,都像羽毛从他的皮肤划过,最后像电流一样,窜进他的身体。
蔓延到四肢百骸,再汇集到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