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白渠花了三十万贯,建学堂花了十万贯;买牲口花了五十万贯,雇工匠花了四十万贯;
还有修路、开荒、赈济……”魏叔玉掰着指头算,“零零总总,差不多就这些。”
李世民彻底服了。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关中百姓,把魏叔玉当财神爷供着。
混小子真金白银地散财,散到每个百姓头上。
“父皇…”魏叔玉忽然道,“前面有个地方,您一定感兴趣。”
“哦?什么地方?”
“马场。”
李世民眼睛一亮。
一行人加快脚步,半个时辰后,来到一片开阔的山谷。
山谷里,上万匹骏马正在奔腾。马群如潮水般涌过草地,马蹄声如雷,尘土飞扬。
几十个骑手在马群中穿梭,挥舞着套马杆,呼喝着驱赶马匹。
李世民站在山坡上,整个人都呆住了。
他是马背上打天下的皇帝,见过无数战马。但如此壮观的马场,他还是第一次见。
“这…这都是你的?”
“嘿嘿嘿…的确是小婿的。”
魏叔玉指着山谷,“此地水草丰美,地势开阔,最适合养马。
小婿着薛仁贵等人,从北庭、里海、碎叶等地,弄来最优质的种马,经过七年的培育,总算小有成效!”
李世民大步走下山坡。一匹纯黑的骏马从他身边疾驰而过,鬃毛飞扬、四蹄腾空,简直像一道黑色的闪电。
“好马!”他忍不住赞叹。
“父皇喜欢?”魏叔玉笑道,“这匹马刚满三岁,还没驯服。父皇要是想骑,儿臣让人给您套来。”
李世民摇摇头,目光却始终追着那匹黑马。
他想起自己年轻时候,也是这样追着马跑。
那时候他意气风发,总觉得天下没有打不下来的地方。
可现在看着满山谷的马群,李世民忽然觉得,打天下好像没那么重要。
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让孩子读上书,让老人老有所养——才是最难的。
“玉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