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只一点点,可这气味儿,足够公安局的警犬,闻着味儿,找到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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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
山上。
位置隐蔽的山洞里,燃烧着火堆。
洞里,一群捆着手脚的孩子、女人。
最小的,也就两三岁,最大的,二十的样子。
篝火噼啪,光头拿着小棍推了一下木柴,抬头,淡声的,“处理好了吗?”
“好了,”瘦猴一样的男人,大大咧咧歪在石头上,“就那俩脑瓜不灵的傻蛋,随便推出去当替死鬼就成。
到时候,公安忙着审问他们,肯定顾不上咱们。”
“嗯。”
光头点了点头,不吭声了。
瘦猴反倒是打开了话匣子,开始滔滔不绝起来,“嘶,说来,也真是奇怪了,咱们这些年,没少干这事儿,咋今儿就在这破地方翻了车?”
“嗯,这地方的公安,确实邪门,咱们被发现的,确实有些太早了。”
这是一群流窜作案,且有一定规模的拍花子组合。
一直秩序井然,流窜各地作案,经常是开一炮,换一个地方。
东西南北,毫无规律的作案。
正是因为没有规律,才一直安全。
先是花一到两个月,踩点,看孩子跟大姑娘,等把点踩熟了,立马下手,全程耗时,不超过三天。
人到手了,立马就撤。
这次,才刚到手一半。
就被发现了。
要不是老大反应的快,嗅到了不对劲儿的味道,提前把刀疤跟愣子推出去,估摸着……
他们也得折了。
“嗐,发现就发现吧,反正,替死鬼已经推出去了,”瘦猴满不在乎的,“不过,我们也不确定那俩能守多长时间,最好是快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