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得给他铺一条回头路,别让他一个人,在异世界,孤独地战到死。
阮晨光当然不知道这些。
他脑子里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快!
快!再快!快到能劈开天!
阿布索伦那一剑,慢得像在散步。
可炎虎,连动都没动一下,就没了。
阮晨光当时看得清楚——那不是慢,是快到超出眼睛的反应极限。
每一寸轨迹,都快得像时间被切碎了。
远处,阿布索伦盯着阮晨光刚挥出的那一剑,愣了足足三秒。
他嘴唇抖了抖,最后什么都没说。
那是他一百年磨出来的一剑,是拿命、拿伤、拿失眠换来的登神钥匙。
可眼前这小子,只看了一眼,就照猫画虎,学了个七成像。
不是模仿。
是复制。
是直接把他的灵魂刻进剑里,再劈了出来。
这他妈是人?
可阿布索伦心里也清楚——这招,现在用,就是自杀。
阮晨光的身体,扛不住那股反噬力。
真用了,肋骨当场爆成血雾,五脏六腑全得重组。
可问题是,就算用不了,这一剑劈出去,阮晨光的悟性,至少能翻三倍。
他可能半只脚,就要踏进他的境界了。
所以——不能让他用。
不是嫉妒。
是心疼。
他怕这孩子,刚摸到门,就被门压死。
下一秒,阿布索伦动了。
他像一道影子,直接切到阮晨光侧边。
埃尔维斯的无头骑士,实力已逼近半神。
经验老到得像活了三百年的老豺狼。
他一个人顶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