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蜜蜜和虞芳敏带着产业,搞得风生水起,账本漂亮得像艺术展。
可女人孩子不能老撂一边。
再忙,也得抽空陪陪她们。
说走就走。
他留下个分身坐镇金宫,自己一溜烟使出土遁术,悄无声息地开溜。
不过他没直飞大夏,拐了个弯,往中东溜达。
修士嘛,脚底下不踩遍天下,怎么叫“行走天地”?中东他还没去过,正好凑个热闹。
顺路还能瞅瞅天竺几个大邦——锡金、比哈尔、北方邦、中央邦、拉贾斯坦,一个个踩过去,风土人情全收入眼底。
锡金这地儿,藏在喜马拉雅南腰上,小得像块抹布,但第三高峰干城章嘉就蹲在它头上。
这儿人,九成是尼泊尔后裔,信的是藏传佛,拜的是喇嘛,寺庙比菜市场还密。
满山遍野都是坡,城镇全建在悬崖边,上下全靠索道——嗖一下,从这山蹦到那山,比网约车还快。
当地人,黑发黑眼,长得跟大夏人一个模子刻的。
吃的也像——煎包、热汤面,一吃就知道,祖上肯定来过大夏。
但这里有个规矩:大夏人不准进。
阮晨光不慌,换脸术一捏,秒变白皮肤、高鼻梁的“上等人”。
当地人一看,自动退后三步,连查身份证的勇气都没有。
他在锡金溜达,最大惊喜——兰花。
这儿的兰花,多到离谱,六百多种!农民干脆拿兰花喂牛,就当饲料。
走进林子,空气中全是花香,混着点泥土和腐叶味儿,闻得人头晕,像误入了异世界。
深处,他逮到一株血红血红的兰花,活像吸了血的妖怪。
它根须一冒,见肉就吞。
阮晨光随手宰了三头野鹿,扔在它旁边。
那花疯了一样钻地、抽根、猛吸——血肉眨眼没了,花瓣越红越亮,香气浓得能熏晕一头大象,生机也翻了三倍。
他蹲着看了三天,最后一把薅走,揣进怀里。
这玩意儿,能用。
这株兰花,要是搁在有灵气的年代,那绝对是稀世宝贝。
可现在?也就是棵长得怪点的草,没啥实际用处。
不过呢,要是把它挪到风水好的地方,好好伺候两年,没准儿又能长出点名堂来,变成真正的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