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
因为钱,是水,流着流着就没了。
但地——是根。
只要地盘在,刀就有人举,粮就有人送,兵就有人来投。
只要老大想要,他就把这片大陆,一寸寸,嚼碎了,吞进嘴里。
另一个原因,翟云中就是想知道自己到底有多能扛事儿。
他这人,向来爱较劲,不是图名利,就是想试试——自己这身本事,能不能撑起一片天。
以前没地儿发力,现在总算等来了。
索马里?乱得像一锅滚油,可正因如此,才最适合他练手。
老话说得好,疯子才活得久。
在这地方,没点狠劲儿,连骨头都剩不下。
阮晨光听完汇报,轻轻点了下头:“干得不赖。
接下来,给我把这片地儿,彻底攥在手里。”
这儿六十万平方公里,地皮肥得流油,气候温润,水土养人,矿藏多得数不清。
比起掸北那破地方,简直就是黄金宝地。
当然,风口浪尖,谁看谁都眼红。
外头那些势力,随时可能扑过来撕一口。
可只要压得住,这地方就是块铁板——能当根基,能当跳板,能当皇帝的龙椅。
阮晨光没想过自己称王称霸,但地盘嘛,当然是越多越安心。
他对翟云中说:“这儿,你放手干。
谁敢伸爪子,我给你砍断。”
他又补充:“人手不够?那就招。
越多越好,我不拦你。”
这话一出口,翟云中心里砰地炸开一朵烟花——等的就是这句!
他手上才一万多人,事事缩手缩脚,连个大点的镇子都啃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