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园、二号园,还得他出面收拾烂摊子。
所以,阮晨光抬脚,直奔索马里。
那是飞洲最东边的烂摊子,六十三万平方公里,一千五百万人口,地处红海和印度洋的咽喉,谁路过都想咬一口。
三十年了,军阀混战,极端组织闹腾,政府早成了摆设。
全国,乱成一锅煮烂的粥。
而翟云中,就在这锅粥里,坐着不动,正等着一勺子把整锅端走。
此时,一片荒原上,几十辆皮卡围成一圈,像铁桶一样锁死中央的空地。
空地正中,翟云中光着膀子,赤手空拳,正跟两头膘肥体壮的非洲雄狮玩命。
这人,不近女色,不爱金币,就爱拳脚见血。
打人他爽,打兽他更爽。
以前在棒子国,他想抡拳头都没地儿撒气——那边警察管得严,治安好得跟幼儿园似的。
可现在?他跑到了飞洲,这片法律比纸还薄的地方,简直是给他量身定制的游乐场。
两头五百多斤的雄狮,毛都炸了,眼里全是恐惧。
它们原地打转,想逃,可四面全是车,车旁还蹲着拿枪的亡命徒,连条狗都钻不出去。
翟云中咧嘴一笑,嘴角沾着血,像是刚啃完炸鸡。
他一扑,手掌跟铁钎子似的,直接捅进一头狮子的脖子,猛地一扯——喉管连着血筋,“啪”地一声被他拽了出来。
那狮子连哼都没哼,四腿一软,瘫成一堆肉。
另一头刚想扑他,被他一脚踹翻,骑上去就是一顿猛锤,拳头砸在skulls上像打铁,一下、两下、三下……直到那脑袋都扁了,血沫子喷得满地都是。
他早不是凡人了。
两次催眠,一枚丹药,把骨头和筋都重构了一遍。
力气比牛还猛,身法比豹还快,格斗经验更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这两头狮子,在他眼里就跟两头猪崽子没两样。
“牛逼!”
“天爷!这还是人吗!”
“思密达!神!他是神!”
四周的佣兵疯了,又蹦又跳,吹口哨、拍大腿、把帽子甩上天。
他们就崇拜这种玩意——拳头大、心够黑、活得像野兽的人。
翟云中踢开尸体,抹了把脸上的血,吼道:“把俩心脏挖出来,老子今晚烤着吃!”
“得令!”一帮人嗷嗷应声。
他环顾四周,看到那些眼神——全是敬畏,是害怕,是仰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