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跟藏在抽屉里的私房话本被人拿到台上公开朗读一样,头皮一阵阵发麻。
好吧,他承认,那个“朋友”——就是他自己!
当初刚穿越,年纪又小,日子过得闲得发慌。
就想搞点外快补贴生活。
干脆把前世火过的网文抄一遍呗。
比如《盗墓笔记》那一类的。
躺着收钱岂不是美滋滋?
那时他还觉得自己聪明绝顶,简直是天才。
结果很快就被现实毒打。
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字的小说,谁记得全啊?
他也终于明白一件事:那些重生文里写的,主角靠抄书一夜暴富——全是忽悠人的!
你得有多变态的记忆力,才能一个字不错地还原整本书?
最后只能硬着头皮边想边写。
而庄岩的第一本书大致是这样写的:一个平平凡凡、丢人堆里找不着的普通人,有一天突然被律师找上门,说他的远方亲戚是个世界级富豪,留了一大笔遗产,还有一群美女等着他继承。
于是主角战战兢兢接手家产和美人团。
印象最深的一个桥段是:
主角原来穷得叮当响,在公司做社畜,继承财产后回去辞职。
老板还像往常一样骂他废物,准备训人。
主角直接甩脸怒吼:装什么装,老子不干了!
然后霸气自报身份,说自己坐拥百亿资产、几十套豪宅。
顿时,那个势利眼老板和一群曾经嘲笑他的同事全傻了眼,眼神全是羡慕嫉妒恨。
爽不爽?
当然爽!
从此主角走上巅峰人生……
别说,第一本书还真小爆了一下,赚了点零花钱。
也让庄岩那段日子彻底开启躺赢模式,过得舒坦得很。
所以说,庄岩是真的懂写作,也懂网络小说的那一套套路!
“那个嫌疑人方硕新,已经写了整整四年小说。”
庄岩皱眉,神色凝重,“为什么他写出来的东西不仅毫无进步,最近这本跟案件有关的,反倒像是小学生交作业?你不觉得奇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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