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500巨大的后坐力足以震裂普通人的腕骨,但在苏铭手里,那把枪像驯服的猎犬,每一发子弹吐出,他的手臂只是微微一震。
甚至看不到枪口的跳动,枪身便稳稳指向下一个目标。
“散开!散开——!”
“开火!”
有人用西班牙语大声呼喊散开,想要和这个恐怖的怪物拉开距离。
苏铭能够无所顾忌的随意开火,是因为四面八方全是敌人。
他不用考虑会不会误伤队友。
但是这些哥国士兵们是不敢这么做的,四面八方全是队友的后果就是他们此刻开火变得投鼠忌器。
苏铭这如同莽夫一般的中心开花战术,居然一时之间颇有成效。
一时之间真就是一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势头。
明明一个人,却整出了力敌千军的气势。
用盾牌开路,砸开一切试图近身的抵抗,右手的M500点杀每一个试图抬枪瞄准的敌人。
这是苏铭此刻的战斗逻辑。
简单,粗暴,高效得像一道单行的算术题。
盾牌是移动的城墙,M500是城墙垛口里探出的炮管。
两者配合的节奏近乎本能——盾牌撞飞一个,枪口补掉另一个。
盾牌格挡一轮射击,枪口趁对方换弹的间隙收割人命。
他不需要思考,不需要瞄准,甚至不需要刻意寻找目标。
因为目标会自己涌上来,然后自己倒在血泊里。
虽然M500的弹仓里只有七发子弹。
七发。
这对于一场几十人参与的近战混战来说,这个数字显然是少得可怜。
但左轮枪作为经久流传的枪型,构造简单得近乎粗暴。
没有复杂的供弹机构,没有卡壳的顾虑,甚至不需要刻意保养。
泥沙、血污、硝烟,这些东西对它构不成任何威胁。
只要你能承受它的后坐力,只要你的腕骨和掌骨没有在一次次的炸响中碎裂,那么它就代表一件事:
开枪速率可以无限提升。
不需要拉枪栓,不需要换弹匣。
扣一下扳机,响一声;再扣一下,再响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