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家,咱们要不要给他举报了?”
“啪。”
“有病啊?没事给人家举报什么?”
“不关咱们的事,但这件事,我总觉得蹊跷。”
“哪里蹊跷了?”
“卖个小老虎而已,他何必偷偷摸摸?”
很多猎人,打到大虫,那都是全村甚至邻村都知道的,卖的时候自然是偷偷卖了,但一般也不会被举报,何况没有物证,你也没法说啊,一般都会把大虫尸体藏起来。
“这样,你偷偷向村民透露此事,给他传出去。”
“传出去?为啥?咱们又不举报。”
“让你去就去,哪来那么多话。”
“得嘞。”
趁着卖家还未离开村子,这小子立马跑向了村子,一会那些人路过,村民就会格外注意,这不知道,可能猜不到,但都把答案告诉你了,稍微漏出一点破绽,就会被人看出。
其实苏宇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传出去,但他明白一个道理,这事不寻常,卖虎崽子这事,老年间也不是没发生过。
就有那胆大的猎户,敢养的,也有地主豪绅,养来玩的。
虽说现在人对保护动物这个没概念,哪怕是大虫,也照杀不误,只要不被举报,不被抓现行,一般都没啥事。
但正是因为无知才会杀,而不是因为从众才挑衅官方,如果派出所告诉你,杀大虫,偿命,你看看有几个敢杀的?
这就导致,即便杀了山君,一般也不会隐瞒,何况山君几百斤,不用村里人,怎么抬回去?
一般情况,就是民不举,官不究,哪怕公安无意之间听说了,只要不是那种死板的公安,一般也就是装没听到,毕竟他就是抓啦人又如何?山君还能活了不成?
何况现在的形势就是如此,大部分人就是随大流,不可能完全根据法律办事。
因为你也管不过来啊,保护动物多了去了,可不禁枪,就不能阻止人家打猎,人家又不认识,哪知道哪个是保护动物?总不能因为打死一只鸡,就判死刑吧?
现在的百姓,他不接受啊,因为好不容易翻身当主人了,你让我为鸡偿命?
那许多八路当年受伤,可都是老百姓打的野味,救活的,这怎么说?当年你能吃,我们不能吃?吃了还要偿命?
所以法律是否健全,不在于有没有意识到,而在于能不能实施,也就是国情决定的,所以我们看很多国家的法律非常奇葩,甚至很可笑,那都是因为国情需要,不得不那么规定。
想要禁枪,想要阻止打猎,就需要不断提高人的知识,以及保障百姓的基本生活条件,否则就是一纸空谈。
你不让百姓乱丢垃圾,要垃圾分类,可垃圾桶在几十里山路外面,当地没有相应设备跟进,那不是一纸空谈是什么?谁丢垃圾跑几十里路?还要翻过一座山?
所以你规定也好,法律也罢,再正确,也需要适当时机,才能执行,否则就会引起反弹,逼迫下去,就会酿成大错。
说那么多,一句话就是,打死老虎,被举报,公安固然会管,但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所以有些甚至没听过动物保护法的,都不知道。
他们虽然不会光明正大摆出来卖,那也是因为不想被当做投机倒把抓了,而不是因为我卖的是山君。
这才是符合当下百姓认知的,许多猎户家里,都有虎皮,挂在墙上,根本不遮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