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韩晓康真正顾忌的并不完全是对方的枪法。。。子弹再飞的快,它也没瞬移来的厉害!
瞬移不需要时间,那纯属是另一个维度的事情,早已超越了子弹飞行速度这个物理概念。
自己如果真要躲避对方,只要哑巴的枪口,稍稍朝着自己这边移动那么一点点。
韩晓康完全有把握:在这一瞬间消失在原地、却又能同时出现在哑巴的身后。
还真就不信了!
自己突然出现在哑巴的身后陡然开枪,他的速度还能比自己更快?
但凡事没有绝对,在敌我不明的情况下,冒险和对方来一场死磕?
就算打赢了,自己手上莫名其妙的沾染上两条性命,接下来的日子里,自己难道真的就能做到心安理得?
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哪有那么容易!杀一条别人家养的狗还会在心里留下阴影呢,更何况是两个大活人呢?
再说了,自己即便能侥幸逃生,那周敏呢?
万一院子里的那位红衣女子,她也是一位枪法出众的巾帼英雄呢?
所以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考量,这个险,都不值得冒。。。
“大,大麻哥,误会,都是误会。”
韩晓康只能一边往下溜,一边尝试着硬着头皮解释,“我们只是看见这边有猎豹活动的踪迹,所以想来碰碰运气。。。”
“嗬嗬。。。哈嘿球,嗅朴西憨。。。”
(呵呵,我是穷,又不是憨。。。)
哑巴开完一枪,他手上的那支勃朗宁手枪疏忽又消失不见,好像他的手中,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枪一样。
但韩晓康知道,只要对方愿意,那支手枪随时还能突然出现在哑巴的手中!
“穷,我们都穷,我知道大麻哥你不是憨。。。您精明着哩!”
溜下树,韩晓康拍拍手,厚着脸皮试图辩解。
不料!
这麻脸家伙完全不按照套路出牌,忽地在韩晓康的脖子上,又架上了一把寒光闪闪的刺刀!
这种老式刺刀与后世的三菱刺不同,它的一侧是开过刃的。
既可以用来捅刺,也能当大号匕首劈砍。
被这种刺刀,紧紧别在脖子上的滋味可不好受,韩晓康的脖子皮肤表面,顿时被划出一道细细的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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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慢慢渗出表皮,终于在刺刀刀身汇集成颗颗细小的血珠。。。
不想因为毫无来由的原因,而和哑巴之间弄成生死仇敌,但韩晓康更不是那种愿意任人揉捏的人!
一味的忍让只会让别人更加鄙夷,花钱买来的眼前安宁,那叫苟且,而不是不是真正的和平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