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具骸骨上,依旧穿着一身军服,只不过布料腐朽,已经破碎的不成样子了。
在他的腰间有一根武装皮带。
上面挎着一支手枪。
四个兜军官服的上衣口袋早已破裂,散落出来几块大洋。
打开手枪套,韩晓康取出那支手枪。
却是果军军官最喜欢佩戴的“一枪二马,三花四蛇,五狗张嘴蹬”系列之中的二马:
勃朗宁M1903半自动手枪。
民间因其枪柄,标有“COLTAUTOMATIC”和小马商标。
那时候民众不识英文,故此把它称为“马牌撸子”。
这种手枪因为其性能稳定,指向性好,杀伤力大,所以广受那些军官们的喜欢。
其性能,可比小本子的制式手枪要好多了。
韩晓康把把火把插在石缝里,仔细看了看,这把手枪上面稍微有点锈迹之外,倒也没什么大碍。
将就着地上的碎布头,把枪简单擦了擦。
韩晓康将它放进自己脑海里的柜组当中。
这把手枪,对于自己来说非常的重要。
只因为自己现在是个猎人,需要经常在深山老林里出没。
骑步枪虽然说威力大、射程远,但如果只是在灌木丛或者是小树林里,陡然遇到了什么猛兽袭击的话。
靠那支骑步枪可不顶事!
这就是为什么武举人进山,他会拿着一长一短,2只火铳的原因所在了。
现在有了这支近战性能优异的勃朗宁手枪,自己也算得上装备齐全、远近火力都有了。
只可惜,就是子弹有点少。
除了弹夹里面的7发子弹之外,皮质枪套上面另外还镶嵌着5粒子弹。
这12发子弹,哪够用啊!
收好枪支。
韩晓康随手把地上的几块银元,也捡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