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天看了看手表,意识到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
这样僵持下去不是办法。
他沉思片刻后,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我们可以设定一个决策权限范围。
对于金额较小、影响范围有限的商业合作项目。
委员会可以直接决策。
而对于重大的商业合作项目。
委员会提出建议后,最终决策权仍归天瑞投资。
但天瑞投资在做出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委员会的意见。
并给出合理的解释。”
经过一番讨论,双方最终接受了这个方案。
紧张的气氛这才有所缓和。
大家开始围绕商业合作咨询委员会的组成、职责——
以及决策流程等具体内容进行讨论。
陈东瑞一边认真倾听,一边在笔记本上记录着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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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不时地与赵长天和古德曼交换眼神。
确保自己准确理解了各方的意图和需求。
随着讨论的深入,会议室里的气氛再度紧张——
在讨论违约责任的条款时,双方的意见出现了较大的分歧。
富勒姆俱乐部的法务团队认为。
天瑞投资在收购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违约行为。
应该承担高额的违约金。
并且要对俱乐部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他们列举了一些因收购方违约,而给被收购方带来巨大损失的案例。
强调高额违约金是对俱乐部权益的必要保障。
而古德曼则表示,违约金的数额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设定。
过高的违约金可能会对收购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
影响收购的顺利进行。
他也拿出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行业惯例作为依据。
说明违约金的设定应当公平合理。
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