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不是重点,更离谱的还在后面。
她左手从口袋里取出了一个小铲子,右手取出了一个小桶!
没错,桶!
宁月澜的裤子口袋里,居然藏了个桶。
方墨被雷得外焦里嫩,下巴都快要惊掉了,张大着嘴巴差不多可以塞下一颗鸡蛋。
不是,合着您跟我闹呢?
你这口袋是异次元口袋吧?
你这里面怎么这么能装?
她是怎么在身上装了个桶,还能和自己在海边嬉笑打闹那么长时间不受到任何影响的?
“当当当当!”
“怎么样?姐姐我厉害吧?”
怎么样?
我厉害吧?
这句话一出,方墨突然有些愣神。
记忆犹如潮水般涌出,瞬间把他拉回了十年前。
不过并不是跟宁月澜相处的场面,上一次在他面前用这种逗小孩的语气显摆的人,正是今天中午见过面的殷断武,殷叔叔。
有一次方墨刚被老爹打了一顿,正躲在屋顶抹眼泪。
结果殷叔叔就找了上来。
小方墨一脸错愕地问他,是怎么知道自己躲在这里的,当时殷叔叔也是如出一辙的语气。
“叔叔我可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想要找到你很难吗?”
“而且,叔叔我还知道你想吃小零食了,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说完这句话,殷叔叔就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大堆零食,全都是方墨爱吃的东西。
当时年仅八九岁的小方墨下巴都要惊掉了。
“我靠,叔叔你怎么知道我想吃小零食……”
“叔叔就是知道,怎么样?叔叔我厉害吧?”
“不仅能够找到你,而且还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叔叔太棒了,我最喜欢叔叔了,我不要爸爸了,叔叔当我爸爸吧!”
那时候年少无知的方墨摸了摸鼻涕眼泪,在被老方收拾了几顿之后,甚至一度诞生过换一个爸爸的念头。
在年幼的方墨眼中,大概没有人比殷叔叔更适合当自己的爸爸了。
他什么都会,而且还是自己肚子里的蛔虫。
不仅会修电视机,还会修自己的小汽车和各种玩具。